(八十六) 试行条例(2 / 2)
借钱不还、贷款延交、信用卡透支等等,相对而言是“小不信”,如今尚且不少国家已作“违信”惩罚,乘火车、坐飞机、出境、开办公司等均加限制,大不信大不义者倒任其自在,岂非咄咄怪事?
为此,本网站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如下条例。
总则:自由恋爱,慎重择偶,坚守婚约,创建和谐家庭。
一,凡要求离婚者,双方各送交一万字以上手书申请报告打印本拒收,所提材料被认可后,最早一年,当地民政局予以答复是否批准。
二,凡离婚主动者,律作“违信”处理。
三,离婚主动方和“第三者”,属大不信大不义,不得为官,所有企业不得聘用。
四,丧偶再婚,需得到本人家庭所有成员同意,但提议不要与“违信”者结合。
五,已离婚的,鼓励复婚,其手续民政局当天须办妥,并不再视作“违信”。
六,严禁家暴包括冷暴力,违者判最少一年最多五年有期徒刑。
七,凡再有歪曲婚姻自由,鼓吹离婚为时尚的媒体和个人,皆以破坏“社会和平”罪论处。
八,此条例即日起生效,先在中国试行,以后逐步推行至各国。
九,本条例解释权为联合国和平司和本网站。
另外,国际诺贝尔和平奖暂时取消,由本网站设立的“诺
贝尔家庭和平奖”替代。评奖细则将登载于比翼鸟杂志,评奖委员会主任由德高望重的上官白居易先生担任。
同时,“世界达尔奖”经协商,今年起由本网站举办,原来评选对象和规则改变,每年度由网友评选出三名“最奇葩离婚者”,得主各交纳“评选费”五万元人民币。逾三日不交,由当事人所在地警署予以逮捕,并送交法院审判定罪。
但愿此奖虚设。
愿天下所有家庭和谐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