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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周曼&林百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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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林百川那年, 周曼才二十岁,正在经历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像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

先是母亲突然查出恶疾匆匆离世,没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 跟一群街头小混混发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个家, 就这样毁于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却并没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 为了维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弃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赚钱的活儿。

二十岁的周曼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明眸善睐, 唇红齿白, 肌肤吹弹可破。任谁看了都难以离开目光。

不仅如此, 她还天生有着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 邀她去舞厅唱歌。说是唱的卖座,一晚上赚的钱, 就能抵上她拼死拼活工作大半个月赚来的。

报酬如此丰厚,周曼当然是心动的。但她也深知, 歌舞厅是寻欢作乐的地方, 正经人家的女孩子, 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于是一番纠结过后,还是拒绝, 选择了去有钱人家里当保姆。

岂料四十多岁的男主人, 却是个老不色胚。刚开始, 他只是喜欢长时间色眯眯地盯着周曼。

后来便逐渐放肆起来。

借着从她手中接过水或报纸的机会, 油腻地摸着她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强势勇敢的性子,人在屋檐下, 怕丢了工作,哪里敢轻易跟男主人起冲突。

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忍气吞声。

如此,就造成了对方更加的肆无忌惮。

一次酒后回到家里,见客厅只有周曼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扯着领带走过去,从身后一把将周曼给紧紧抱住。

正在擦着桌子的周曼吓得惊叫出声,意识到对方想干什么,拼命地反抗起来。

然而一个女人的力气,哪里抵得过人高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关键时刻,女主人从外面回来了,进屋看到眼前的一幕,气得差点没掀了房顶。

最后,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让人给辞退了。

有了这样一次经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儿。可是医院那边交的钱,眼看着就不够用了。

她又实在缺钱。

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去A市四大歌舞厅之一的“乐斯城”舞厅,找到曾对她抛出过橄榄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迹于生意场,是个打扮非常时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面对面地坐着,左手夹着烟,深吸一口,吐出缭绕的烟雾。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找我。因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像你这种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这条路的。”

“我是因为家里缺钱,才选择过来的,并不代表会就此自甘堕落。”

“自甘堕落?”甄姐听着这话,觉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么?”

这种环境让周曼感到紧张,甄姐强大的气场,更是让人觉得压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气跟对方讲起了条件,“你那时候是邀请我过来唱歌的,所以来到这里工作,我只会好好唱歌,不会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会……”

“我懂。”甄姐打断她的话,“我找你过来,也只是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别人的事,不用你管。”

--

就这样,周曼加入“乐斯城”舞厅,成为了一名驻场歌手。

虽然甄姐承诺了她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这样一个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们哪能不为之动心。

很快就有财大气粗的客人,晃着钞票让她敬自己酒。

周曼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两次,甄姐帮她挡了。再后来,便开始劝她性子别这么拧。

有钱干嘛不挣呢?

若是能傍上个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线,“我说过,来到这里只会唱歌,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那天,周曼动了辞职的心思,她知道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题。

可是她又不敢轻易辞职。

因为一旦没了经济来源,医院续不上费,唯一的亲人也会离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见了林百川。

从乐斯城出来已经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抢劫,抢匪抢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里装着周峰的医疗费,哪能就这样让人给抢走。

周曼只能边追边向路人求助。

在她觉得自己喉咙都快要喊破了的时候,终于出现一个男人,制服了抢匪。

男人帮她把包抢回来了,但也不小心被抢匪用到刀划破了手掌。

几秒钟的时间,鲜血就染红了整只手。

周曼吓得呼吸一滞,赶忙上前关心道:“你的手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

“没事。划了个口子而已,小伤。”

周曼盯着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却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流了那么多血,不包扎肯定很难止住。于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医院。

处理好手上的伤从医院出来,才想起把抢回来的包还给她,“对了,你的东西。”

周曼微微失神后,接过,道了句谢谢。

两人相对无言。

片刻,男人问她:“你每天这么晚下班,家里没有人来接你?”

这话听上去好像对她挺了解的,周曼面带疑惑地看着他。

不禁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你不是在乐斯城唱歌吗?”男人轻笑一声,说:“刚好晚上被朋友拉过去喝了两杯酒,后来又在附近逛了逛,正准备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抢劫。”

原来是这样。

周曼莫名觉得有些抬不起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产生这种心理。

大概,始终还是觉得在那种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

“真的很谢谢你。”周曼收回思绪,理了理头发,不打算继续在这儿跟他闲聊,“很晚了,我该回家了。”

转身之际,男人忽然叫住她,“等一下。”

周曼回头,眼前的人迟疑片刻,说:“这个点你一个人太不安全了,如果半路上再遇到抢匪,那我这伤岂不是白受了。”

“???”

“我送你吧。”

这话出口,男人见她似是有所顾虑,又说道:“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百川。暂时是个……无业游民。”

--

从乐斯城所在的这一片繁华区域到周曼家,步行过去需要大概半个小时的路程。

这还是在走得比较快的情况下。

因为不熟,这一路除了关心一下林百川手上的伤疼不疼外,周曼几乎没怎么跟他说话。

看得出她并不是非常活络的性格,林百川也没主动多聊,省得招人烦。

不知不觉,两人就来到了一片挺破旧的平房居民区。

这个点家家户户都熄灯了,只有零星几扇窗户还亮着灯。

站在巷口,林百川也不知道哪户是周曼家,像是没话找话般随口说了句:“你家住这里。”

“嗯。”周曼点了下头,再次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

这时,距离他们最近的第一户人家,把门给打开了。

从里面出来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瞅半天,才不确定地问:“阿曼,是你回来了?”

“是我,大宏哥。”

江宏闻言,立马走了过来,关心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一直不见你家亮灯,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准备出去找你,又不知道你上班的地方在哪儿。”

发现周曼身边站着一个男人,江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打量好半天,但由于天色已晚,始终无法看清长相。

又问她:“这位是?”

周曼:“我在回来的路上碰到抢匪,包被人给抢了。是这位好心的林先生帮我给抢回来的。”

听到这话,江宏快被吓死了,“你被人抢劫了?怎么样,人有没有受伤?”

“没事,我很好,没有受伤。倒是林先生的手,被抢匪用刀给割伤了。”

“林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江宏热情邀请,“要不要去屋子里喝口水?”

……

江宏对周曼的态度,成功让林百川误会了两人的关系。他本来以为是个亲戚,堂哥表哥之类的。

就算没有这么近,应该也是个远房亲戚。结果后来慢慢跟周曼熟悉起来,才知道只是邻居。

两人是一起长大的,江宏对周曼一直都很照顾。

后来周母查出肺癌,临终前也曾拜托过江宏,帮她多照顾着点儿周曼姐弟俩。

“所以,”林百川问:“你觉得他对你好,只是因为你们一起长大,以及,你母亲在临终前拜托过他照顾你?”

周曼的确这么认为,而且她对江宏,也一直当做哥哥看待。

但眼前,林百川的表情却在告诉她,他并不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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