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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斫琴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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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晋时期是一个极为自信、风流潇洒、不滞于物、不拘礼节、思想活跃的时代。士人们多独立特行,又颇喜雅集、清峻通脱,是一种”烟云水气”而又”风流自赏”的气度。魏晋风度作为士族意识形态的一种人格表现,成为当时的审美理想。风流名士们崇尚自然、超然物外,率真任诞而倜傥风流,不已居官为荣,反以归隐为尊。

冯雁窃取的诗,竟与时代思想巧合了。

一名岁的男孩看了看周围人群的表情,摇晃了一下兄长的袖子问道:“兄长,你怎么呆愣住了?那个人的诗好不好?”

旁边一名少女噘嘴道:“诗词哪有那么长的,不如我表兄作的好。我表兄刚才的诗……”

“闭嘴!小孩子懂什么?”那位兄长立即喝止。

一名身材丰硕的贵妇懒洋洋地吐出一个果壳,接着又塞了一个饱满红润的草莓放进嘴里,草莓甘甜的汁液立即充斥在口腔里。很满足地哼了一声瞥眼看去,发现自家相公手捋着胡须竟然呆滞住了。

“相公,把那盘草莓也递降过来。”

“夫主……夫主!那个小郎有什么好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住嘴!唠叨什么?”这名四十左右的男子头也没回不耐烦道。接着口中低喃:“好诗!好诗啊!真乃百年之绝妙诗句!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小小年纪竟然看破红尘有了归隐之心?”一名淡雅的中年妇人锁眉凝望冯雁。

“冯郎君实在惊艳,我与你相识仅一日,竟有幸听闻三篇佳作。请受柳婵一拜。”柳婵因为内心激荡脸色显得通红无比,心下叹服不已,不由躬身施礼。

而白衣公子的脸色愈发冰冷起来,暗自冷哼一声故作轻松说道:

“方才王兄的诗词甚为……”

“好!”

“妙!”

“绝妙无比!”

“这位小郎真乃诗圣!”

“太妙了,如此佳作令人陶醉啊!”

…………

白衣公子的话未说完,猛地被一阵叫好声打断。

谢琰有些激动的也站起身,连声感慨:“没想到,我建康城又多了一名才子啊!”

“这首诗太妙了,冯小兄,你从何处而来?为何不曾听闻?”又一名男子靠近问道。男子刚问完,只觉身边一阵香气逼来,接着又被挤在一边,只见一名身着华丽的妇人挤在冯雁身边笑意盈盈道:

“哎……哟……这是谁家的公子哥,长的这般俊朗,小郎君府上是何处?”华丽妇人嘴上说着话,眼睛却不断上下打量着冯雁。

这名妇人刚问完,猛地,又被另一位男子挤开。妇人正欲斥责,但,看清来人后赶紧又闭上嘴了。挤开她的人赫然正是刚才吟诗的那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被人称作国丈大人的王蕴。

“小兄,今日老夫欲与你把酒言欢……”

冯雁被这么多人围着只感头晕目眩,没顾得上理会王蕴,赶紧抱拳施礼道:

“多谢各位抬爱,这首《桃花赋》是一位好友所作……”

“《桃花赋》?这是诗名?”

“对,没错。”

“是哪位好友?”其中一人追问道。

“这个好友……是我梦中的。”冯雁尴尬道。

“梦中的?哈哈……”众人大笑出声。在座的所有人几乎都认为此乃

托辞而已。

“此子真是有趣。”

“冯小兄,我们的诗也都是梦中好友所作,只是没你这位好友做得好。”

“哈哈哈……”众人又一次哄堂大笑。

谢琰好笑的摇了摇头,没见过这么有趣的场景。双手一抱拳道:

“各位,今日的头魁我看非这首《桃花赋》莫属。”

“对,当属头筹!”

“我赞同。”

“我也赞同。”……

此刻,白衣公子脸色更加难看,看着桌上的画卷,一股哑巴吃黄连的感觉涌了出来。在众人的注目下,白衣公子还是不情不愿的给出了画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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