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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王爷(这狗忠心耿耿我带走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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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王挥挥手,“本王只是凑凑热闹,狗儿在何处?”

那狗儿本来就伏卧在花丛里,根本看不清,而和亲王说话,这狗就从花丛里钻出来了。

和亲王看着狗儿,惊讶地挑眉,倘若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狗,他还可以理解,毕竟女眷们喜欢逗弄这种狗,但是这只狗看着精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这狗的背部是油光水亮的黑毛,耳朵部分眉心则是金色毛发,正是曾经的“齐湘儿”所养的旺财。

秦家要给旺财一些骨头都要斟酌,而孙家行事阔绰得多,短短十多天的时间,这狗生得越发威猛,皮毛都泛着一层光,虽说看着不名贵,却很精神。

弘昼看着这只狗儿,绕了一圈说道,“这狗也不是什么名犬,怎么养在知府家中。”

很快就有人说了内情,这是谢小主的狗,这狗儿因为谢小主的吩咐,就养在孙家。

一个叫做红儿的丫鬟看着弘昼感兴趣,就大着胆子继续说道:“王爷,别看这狗其貌不扬的,不像是什么名犬,但是着实机灵得很,只要提到谢小主,它就会汪汪汪地作答,若是说谢小主抛弃它,它就会生气,会狂吠,这狗像是听得懂人话。对了,这狗叫做旺财。”

红儿说了谢小主,这旺财就嗷呜一声,原地摇了摇尾巴。

百姓们不知道万岁爷的车驾里还有一位谢美人,但是弘昼住在苏州知府的官署当然清楚这其中的内情,还缠着谢老夫人询问实情,毕竟这个谢小姐是谢老夫人送的,别人不清楚,她一定清楚。

谢老夫人从没见过这样不按理出牌的人,对方还是姓爱新觉罗的,被缠的没办法,只能够把齐湘儿/谢湘儿的事情说给弘昼听。

弘昼一听谢小主就知道说的是齐湘儿,或者说是谢湘儿,加上旺财嗷呜嗷呜的,当即兴趣浓厚:

“旺财,这里的身份我最高,你若是能听我的话,我就带你去找你家小主。”

那旺财的耳朵一竖,后腿着地,整个身子都立了起来,前脚掌合十,做出了作揖的姿势,舌头还不住吐着,一看就是在讨好人。

弘昼越发觉得有趣了,笑着说道:“这么灵啊,蹲下。”旺财蹲下。

“坐着,叫三声。”

旺财坐下,狂吠三声。

弘昼还伸出手,“旺财,你把爪子放在我的手上。”

他这动作一出,旁边的人吓了一身冷汗。

“王爷,万万不可啊。”

可是弘昼是谁啊,在北京城里被人称呼一声荒唐王爷。

北京城的众人都知道他斗鸡逗狗,可以说是纨绔之中的纨绔。

嘻嘻一笑,和亲王还是张开手掌,看着旺财把爪子放在他的手心里。

“好!”弘昼松开了旺财的爪子,兴冲冲地说道,“江南的风水好,不光是养美人,这狗也很是灵性,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旺财的尾巴摇啊摇,舔了舔弘昼的手,还汪汪叫了两声,活脱脱像是在附和弘昼的话。

孙知府知道了对方要带走这条狗,实在是大为头疼,可怜他尚未苍老,却被和亲王磨得出了银色发丝。

孙知府巴巴地看着弘昼:“李公公吩咐过了,让微臣好生养着这狗。”

弘昼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这狗实在是太聪明了,当时皇兄是不是没见过?不然这狗要去木兰围场,见到了熊瞎子都会扑上去,实在是一条好狗!倘若是皇兄见到了,只怕这狗儿也要入宫。”

孙远道还是发愁,只怕王爷养死了这条狗,“王爷,您的意思是……”

“我带回去啊,我都已经答应旺财了,他听我的话,我就让它去见它的主人。”弘昼摸了摸旺财的狗头满是爱怜地说道,“我总不能对旺财说话不算话。孙知府是不是怕我养死它?放心放心,我身边有人喂它,而且啊,等到了北京城,若是谢小主见到了这狗,是不是也会心生欢喜,我这是四角俱全的好事。”

孙远道的汗水都滴落了下来,这话他都不好接。

弘昼拍了拍胸口,“你放心,我来这江南之地是给皇兄解决麻烦,而不是给人增添麻烦的。我这就走的,顺带带两个江南美人……不,带八个好了,分别擅长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的,一样一个!”

虽说皇兄守孝的时间只用百日,但是从江南之地带走美人,少不得要受人诟病,弘昼打算自己带八个美人回去,这样御史就只会抨击自己,而不是暗搓搓说皇兄。

话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孙远道只能够照办,当真从各个地方买了八个美人。

/

弘昼来苏州城喊了邹缙云作陪,走得时候依然是喊了对方。

邹缙云既然与秦子彦交好,自然也就带上了他。

秦子彦只一眼就认出了和亲王旁边的那条狗,虽然胖了不少,但是分明是嫂子养的狗。

旺财为什么会在这里?一想到邹缙云曾经说过,苏州知府网罗了八个美女,他当即有些坐不住了。

这八个美女之中,是不是就有他的嫂子齐湘儿?倘若是别的女人也就罢了,若是有齐湘儿在……

一想到他觊觎许久的寡嫂居然躺在别人怀中,秦子彦的五脏六腑就像是被人生生擒住,他喘不过气来。

秦子彦的异常情况被邹缙云看在眼底。

“你看什么?”邹缙云扯了扯秦子彦的衣袖,“你也太失礼了一些。”

“这条狗我看着有些眼熟,”秦子彦忍不住说道,“像是我嫂子养得狗,叫做旺财。”

提到了狗的名字,这狗抬起头,他的尾巴晃了晃,刚站起身,和亲王就说道:“旺财。”

这狗儿看着和亲王,和亲王亲昵地揉了揉它的耳朵,“我说过什么?我带你去找你家主子。”

旺财得了这话,重新趴了回去,继续用爪子扒拉着鸡肉干,眼睛都不带瞥秦子彦的。

弘昼对这条狗很好,还特地打听过,这种小狗的脏器要比人小,最好少吃一些盐,旺财的食物都是特制的,例如这风干鸡肉,就是用老母鸡所制,因为肉质老,很适合磨牙,旺财很是喜欢。

秦子彦本来在旺财有反应的时候,就血液涌动加快,再听到了和亲王的话,忍不住上前一步。

而秦子彦被邹缙云攥住了手,“借一步说话。”

和亲王瞥了他们两人一眼,点头说道:“你们自便。”

到了外面,邹缙云就忍不住说道,“你怎么那么失态。”

“那只狗是我嫂子所养的狗。”秦子彦神色大乱,不住地往里看,“狗的名字就叫做旺财,我、我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回家,听闻和亲王要带走八个江南美人,我嫂子是不是就在其中?”

邹缙云何曾见过秦子彦的这个模样?他本来就是心思细敏之人,立即想到了秦子彦只怕对寡嫂有些心思。

邹缙云心中升腾起来醋意,酸溜溜想着女人哪儿好,除了会生孩子,哪儿有男子好?

心中想着,邹缙云口中说道:“你可不要太失礼了,这狗我之前听过王爷提到过,是孙知府家的狗,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很是机灵,是不是一场误会,毕竟叫做旺财的狗很多。”

“可是……”

“没什么可是。”邹缙云攥住了对方的手,“你还想当着和亲王的面闹一场不成吗?事情如何晚些时候我可以帮你打听,你也可以自己回家看一看,而不是急匆匆就去问和亲王。”

秦子彦这才冷静下来,而里面的弘昼也询问了身边的内侍,知道了秦子彦和“齐湘儿”的关系。

弘昼拧着旺财的耳朵,笑嘻嘻地说道:“旺财啊旺财,其他人你可不能理会,只有跟着我,才能够看到你家主子。”

旺财汪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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