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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重操旧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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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祭天金人’的传说,向来被视为匈奴人的禁忌,曹襄之所以有此一问,却还是因为杨川曾经提过一次,说那玩意儿是匈奴人的精神的脊梁骨,想要灭掉河西走廊的匈奴人,便须将祭天金人找到,送回长安城去。

打折一个族群的精神脊梁。

想想就带劲儿,也难怪曹襄这货在心中念念不忘。

如今,听说祭天金人在休屠王那里,他不禁陷入沉思:‘若是杨川小贼,他会如何处置此事?’

良久良久,曹襄摆摆手,令人将那名早已醉得没了形状的匈奴人千夫长架走,送还给浑邪王,并让带去一句话。

“你们想要祭天金人?”

“休想!”

“就算本王战死沙场,流完最后一滴鲜血,也不容你们这些可恶的汉人染指祭天金人!”

浑邪王听了曹襄的带话,勃然大怒,‘刷’的一声,抽出腰间刀子,便要将来使斩杀。

那名传信的羽林孤儿冷笑不已,淡淡说道:“浑邪王,你可以逞血气之勇,一刀将我斩杀当场,可是浑邪王。

这营寨中的四千多人马,加上被我们俘虏的一万六千多匈奴勇士,将会死的十分凄惨,此为其一。

其二,你若斩杀本使者,我们的将军定然会为我报仇,屠完你们这些人之后,便会挥师东进,沿途屠灭你浑邪王帐下大小数百个部落。

你若不信,便上来杀我。”

浑邪王面色阴晴不定,终究却还是没敢出手,只是疲惫的摆摆手:“你去吧,杀你一人,于事无补。”

那羽林孤儿却不走,拱手问一句:“请问浑邪王,可曾考虑清楚,要不要投降?”

浑邪王仰面向天好一阵子,喟然长叹:“罢了,只要你们不屠杀俘虏,不让我那些草原勇士丢了性命,本王这便令人放下兵刃……”

那羽林孤儿点头,规规矩矩的拱一拱手,大踏步离开营寨,回到关隘石墙后的曹襄大帐。

听了羽林孤儿的回话,曹襄微微点头,转头看向一旁的崔九:“大长门,此事你看该如何处置?”

崔九沉吟几声,道:“老虎降服一群羊羔子,自然是多了一段时日的食物,可是,若降服的是一群豺狼,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反咬一口。

那些匈奴人凶残成性,此番投降,不过是被你和去病给打怕了,打疼了,暂时没了法子,这才无奈投降,等到狼群缓过一口气来,定会出大乱。

可若是不接受投降……

这一仗继续打下去,羽林军势必会有伤亡,如此算来,却又显得不划算,委实令人为难呐。”

曹襄腹诽一句‘说了半天全废话’,这才继续请教:“若是我舅舅遇到这种事情,一般会怎么处置?”

崔九摇头:“皇帝的心思,你一个当臣子的,尽量别去猜测。”

曹襄哈哈一笑:“本侯也就随口一问……不过,这将近两万匈奴俘虏,咱羽林军加起来才两三千人,就算是押送回长安都没办法啊……”

崔九却笑了:“你忘了,擒贼先擒王啊。”

曹襄眼前一亮,猛的一拍大腿根:“咳,怎的将这茬子事情给忘了,咱扣了浑邪王和他帐下那帮将军、当户什么不就行了!”

“哎呀,本侯最精擅之事,便是擒拿小妇人们的两个王,怎的遇到其他事情,便将这道理给忘了?”

“哈哈哈……”

……

受降仪式很简单,就是浑邪王带着几十名将军、当户,单独来到汉军大营,吃一顿饭,喝几碗酒,签下一份契约文书便结束了。

至于说那一份契约文书有没有作用,彼此之间心照不宣。

“浑邪王,你是匈奴人的万户王,差不多便是我大汉的万户侯,”签完契约文书,曹襄哈哈大笑,将主位让给了霍去病,“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才是我们的主帅,大汉冠军侯,骠骑大将军,霍去病。”

浑邪王大吃一惊:“霍去病?你就是霍去病?”

这一次,匈奴人是真的大吃一惊,丝毫都没有作伪。

为了表达对霍去病的敬意,浑邪王主动离席,对着霍去病深深一躬,一手抚胸,行了一个标准的匈奴之礼:“冠军侯霍去病的威名,早已传遍草原,大漠,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真正勇士,想不到,竟然如此年轻!”

草原人崇拜力量,崇拜英雄,这一点倒是不假。

在匈奴人的心目中,霍去病虽然只在漠北之战中打了一仗,却将大单于伊稚斜的叔父、岳丈、妻儿老小,以及王庭官吏、将军什么的,一网打尽,尽数送到长安城去,就这一份战绩,便值得尊敬。

尤其是这一仗。

曹襄也就罢了,一番阴谋诡计,虽然打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胜仗,还逼得他这位匈奴万户王投降,可毕竟不算英雄之所为也。

但霍去病就不一样。

以八百铁骑,硬生生的将两万多匈奴人打垮,打出了心理阴影,致使明明还有一万多人,却愣是被霍去病的威势所震慑,莫名其妙的选择了投降……

浑邪王躬身施礼,大踏步走到案几旁边,斟满一碗烈酒,恭恭敬敬的献给霍去病,单膝跪地:“我们匈奴人尊敬真正的英雄,请冠军侯赏脸,饮了此酒!”

霍去病接过酒碗,却随手放在案几之上,道:“军中法纪,战时不准饮酒,浑邪王,等这一仗结束,回到长安城,本侯自会与你痛饮一场。”

浑邪王面现诧异之色:“汉朝军队里不准饮酒?”

霍去病微微点头:“战时,不准饮酒。”

浑邪王转头看一眼曹襄,嘴唇微微抖动几下,却终于还是将心里话讲说出来:“可是,这位平阳侯却为何能饮酒?”

霍去病随口道:“呃,他啊,他不是我羽林军的人……”

……

在胭脂山的半山腰,一座牢固的军寨拔地而起,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匈奴人赶来‘朝拜’。

杨川的神棍事业,迅速得以发展,并在豹姐和几只傻雕的加持下,都有点不可遏制的势头。

没办法。

当匈奴人亲眼目睹了‘硝石制冰’、‘隔空取物’、‘举霞飞升’、‘点石成金’等‘神迹’后,就连那些比西域驴子还要倔强的勇士们,也不由得跪伏在地,使劲的用刀子割脸。

一句话,如今的杨川啊,就一神棍。

经过一番骚操作,他凭着容貌俊美,本领超凡,硬生生的将自己塑造成一位来自大雪山的神秘存在,举手投足间,似乎便能决定一个族群的生死存亡。

与此同时,这座被杨川命名为‘胭脂城’的军寨,开始营业了。

拜一次豹姐,一只羊。

让豹姐抚摩一下头顶,一头牛。

请豹姐进一次餐,一只麋鹿。

与豹姐共度良宵……咳咳,在豹姐赐福过的房间里过夜,一条纯色貂皮,外加一两金子……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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