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客栈袭杀(1 / 2)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黑,昨晚没睡好?”
次日一早,凌夜走出房间,就看见铁炽正在打坐。
“没事,我精力旺盛的很。
一想到要去外面的花花世界,就兴奋的一晚上没睡过。”
铁炽看了一眼凌夜肩上五颜六色的哼哼,问道:
“你问我要颜料,该不会把它染色了吧?”
凌夜嗯了一声,没有解释原由,立即转移话题:
“这一走,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和父母道一下别?”
“来之前,我已经和他们说过了。
快点走吧,要是让我妹妹看见了,定然得耽误些时日。”
“这倒也是,你妹妹对你可是非常依赖的。”
两人边说边走,很快就来到了门外。
“好家伙,竟是一阶顶级灵兽——迅鹿马。
你父亲也太阔绰了吧!把灵兽当坐骑。”
据《兽录》中记载:迅鹿马,灵兽也,日行千里,轻而易举。
按理说,灵兽比妖兽稀有多了,可遇不可求,更不会给人当坐骑。
但迅鹿马却是一个例外,它虽是灵兽,攻击性却很小。
而兽类的世界,更加残酷,为了不让自己的种族灭亡,索性就投靠了人类。
人类当然乐意至极,你给我带路,我给你报酬,两者互惠互利。
还别说,它在人类的世界活得相当滋润。
之所以叫迅鹿马,它不但可以四蹄奔跑,还可以像鹿一样,来回飞跃。
一个跳跃最起码有三四十米距离,让人有种飞的感觉。
因此,人们还特意的给它取了个别名,叫地上飞。
“好眼力!”
铁炽跳到迅鹿马上,大笑道:
“鲜衣怒马出门去,功成名就归来时!沧澜学院,我来了。”
“可以啊,没想到你还会作诗呢,没看出来啊。”
凌夜同样跳上马,纵马狂奔。
就在他们离开不久,城门外的一片树林中,出现四道人影。
若是凌夜在此的话,定会认出其中两人。
一个是王家的王前,另一个是李家的李厉。
此时,他们正在嘀嘀咕咕的商量着什么。
“二公子,调查清楚了,和凌夜一起的少年叫铁炽。
是铁城城主的独子,修为暂时不知,要不要一起。。。”
王前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说什么呢,铁家可是千年家族,底蕴非凡。
若是暗中有人保护,你自己想死可以,但不要连累整个王家。”
王锐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道:
“此番前去沧澜学院,我们是去求学的,切莫不可多生事端。
出门之前,族长交代过,若是遇见凌夜,不可明目张胆的动手。
最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他。”
“知道了。”
王前讪讪一笑,不再多言。
“不就是一个武士巅峰嘛,我抬抬手就能解决了。
有必要搞得这么小心翼翼吗?”
王锐身旁,是个锦袍少年,年纪不大,是四人当中最小的。
他叫李胜,李家族长的第三子,此刻却是露出不悦之色。
“三公子,你向来不管家族之事,沉迷修炼,有所不知。
这凌夜不仅和奇珍阁关系密切,和曲城主也交情匪浅。
若是弄得满城皆知,恐怕。。。”
李厉说到这里,就没有再说下去,他相信王胜能够听懂的。
“明白了。”
李胜虽心高气傲,却不是愚笨之人,连忙道:
“那我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追上去啊。
要是让他们跑远了,岂不是错失良机。”
“李兄,还请稍安勿躁,他们跑不了。”
王锐淡淡一笑,拿出一个玉盒,轻轻打开。
等了一会儿,只见一条通体血红、大拇指般大小的东西一闪而过。
没过多久,它便飞回来了,朝王锐点点头,又回到玉盒中,继续沉睡。
“此为何物?”
李胜一脸好奇。
“告诉你们也无妨,这是异种血蛭,二阶低级妖兽。
喜欢人血,血气越旺盛之人,越是喜欢。
它已记下他们身上的血气,就算千里之外,也能很快的追踪到。”
听了王锐的解释,大家不再担心,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
。。。。。。
一路疾驰,途经三座城池,将近一千五百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