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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客栈袭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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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怎么这么黑,昨晚没睡好?”

次日一早,凌夜走出房间,就看见铁炽正在打坐。

“没事,我精力旺盛的很。

一想到要去外面的花花世界,就兴奋的一晚上没睡过。”

铁炽看了一眼凌夜肩上五颜六色的哼哼,问道:

“你问我要颜料,该不会把它染色了吧?”

凌夜嗯了一声,没有解释原由,立即转移话题:

“这一走,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和父母道一下别?”

“来之前,我已经和他们说过了。

快点走吧,要是让我妹妹看见了,定然得耽误些时日。”

“这倒也是,你妹妹对你可是非常依赖的。”

两人边说边走,很快就来到了门外。

“好家伙,竟是一阶顶级灵兽——迅鹿马。

你父亲也太阔绰了吧!把灵兽当坐骑。”

据《兽录》中记载:迅鹿马,灵兽也,日行千里,轻而易举。

按理说,灵兽比妖兽稀有多了,可遇不可求,更不会给人当坐骑。

但迅鹿马却是一个例外,它虽是灵兽,攻击性却很小。

而兽类的世界,更加残酷,为了不让自己的种族灭亡,索性就投靠了人类。

人类当然乐意至极,你给我带路,我给你报酬,两者互惠互利。

还别说,它在人类的世界活得相当滋润。

之所以叫迅鹿马,它不但可以四蹄奔跑,还可以像鹿一样,来回飞跃。

一个跳跃最起码有三四十米距离,让人有种飞的感觉。

因此,人们还特意的给它取了个别名,叫地上飞。

“好眼力!”

铁炽跳到迅鹿马上,大笑道:

“鲜衣怒马出门去,功成名就归来时!沧澜学院,我来了。”

“可以啊,没想到你还会作诗呢,没看出来啊。”

凌夜同样跳上马,纵马狂奔。

就在他们离开不久,城门外的一片树林中,出现四道人影。

若是凌夜在此的话,定会认出其中两人。

一个是王家的王前,另一个是李家的李厉。

此时,他们正在嘀嘀咕咕的商量着什么。

“二公子,调查清楚了,和凌夜一起的少年叫铁炽。

是铁城城主的独子,修为暂时不知,要不要一起。。。”

王前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说什么呢,铁家可是千年家族,底蕴非凡。

若是暗中有人保护,你自己想死可以,但不要连累整个王家。”

王锐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道:

“此番前去沧澜学院,我们是去求学的,切莫不可多生事端。

出门之前,族长交代过,若是遇见凌夜,不可明目张胆的动手。

最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他。”

“知道了。”

王前讪讪一笑,不再多言。

“不就是一个武士巅峰嘛,我抬抬手就能解决了。

有必要搞得这么小心翼翼吗?”

王锐身旁,是个锦袍少年,年纪不大,是四人当中最小的。

他叫李胜,李家族长的第三子,此刻却是露出不悦之色。

“三公子,你向来不管家族之事,沉迷修炼,有所不知。

这凌夜不仅和奇珍阁关系密切,和曲城主也交情匪浅。

若是弄得满城皆知,恐怕。。。”

李厉说到这里,就没有再说下去,他相信王胜能够听懂的。

“明白了。”

李胜虽心高气傲,却不是愚笨之人,连忙道:

“那我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追上去啊。

要是让他们跑远了,岂不是错失良机。”

“李兄,还请稍安勿躁,他们跑不了。”

王锐淡淡一笑,拿出一个玉盒,轻轻打开。

等了一会儿,只见一条通体血红、大拇指般大小的东西一闪而过。

没过多久,它便飞回来了,朝王锐点点头,又回到玉盒中,继续沉睡。

“此为何物?”

李胜一脸好奇。

“告诉你们也无妨,这是异种血蛭,二阶低级妖兽。

喜欢人血,血气越旺盛之人,越是喜欢。

它已记下他们身上的血气,就算千里之外,也能很快的追踪到。”

听了王锐的解释,大家不再担心,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

。。。。。。

一路疾驰,途经三座城池,将近一千五百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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