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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游戏竞技 >破死局,臣手无缚鸡之力威震三军 > 第3章 北关吟诗

第3章 北关吟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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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焕仙与一同出使的文官进入镇北关关下的小镇——西罗城。不一会儿就来到了边疆统领的府邸。只见镇北关守备军统领徐枫早已等候多时,眼见一众官员到来,徐枫便拱手向前。

“末将镇北关守备军统领徐枫,见过三公子,见过诸位大人。”

徐枫不愧为镇守边关的都统,边军百战,铁血军人的肃杀之气,与这些谄媚的文臣使者截然不同,一看便知。虽说守备军统领品级不高,但手握实权,一关五千兵马与守卫边镇的军营皆可调动。

与李焕仙一起来的官员们丝毫不敢怠慢徐枫,一一行礼问好。但徐枫根本不理会这些文官,也不谈接风洗尘之事,而是执意带领李焕仙等人去镇北关的城楼——靖边楼。

这可苦了李焕仙,本来若是前世的身躯,别说登个楼,就算珠穆朗玛峰也上得去。可现今李焕仙的身躯之羸弱简直惨不忍睹,腿上又受了箭伤,爬个二十几米的城楼,足足爬了一炷香的时辰,而且气喘吁吁,脸色惨白无比。

“三公子这身体……莫非未曾习武?果然如传言……”

徐枫看着凄惨无比的李焕仙,话语虽是关切,但眼神中却带着几分惋惜。

其实也不难理解,李家世代行伍出身。不提李家太祖,不提李焕仙那便宜老爹,就光是李家的大公子二公子,也是颇具武勇之名。但唯独这李焕仙,虽有些才名,但却丝毫武艺不通,却有给李家抹黑之嫌。

李焕仙懒得谈这话题,也没法说理,干脆回避道:“好家伙,登高望远。一眼望去,大秦疆土尽收眼底。镇北关不愧为边郡之咽喉,京师之保障。雄关虎踞,果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那是自然,镇北关由大将军之手经营多年,虽与敌国近在咫尺,但就算一营之兵也可阻敌国精兵十万,此关无恙,则楚国无恙。”

虽然自己对这世间的诸国没有任何的情感,但看到徐枫自豪的面孔,李焕仙的内心却是有些发笑。他一个来自异世的无情人,根本不可能理解这个边关守将的内心世界。

看到这李三公子没有情绪波动,徐枫心中暗暗失落。传说李家一门三杰,家主李圣千堂堂‘飞将军’自然没得说。

长子李焕天官拜羽林中郎将,守卫皇城。次子李焕明虽然没有官职在身,但也是楚国最年轻的武举人,一身武勇非比寻常。

三子李焕仙虽是文官,但好歹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怎的今日来到这大楚第一边关,却丝毫没有对母国的自豪之情呢?作为外交使臣,连基本的装样子都不屑去做。这,让徐枫想不通。

其实,在李焕仙看来,什么楚国秦国突厥辽国的,通通与他没关系!他能再活一回,已经是走了狗屎运了,哪里还会在乎别的事情?只要他自己能好好活下去,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他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但问题是,李焕仙的小腿上,还在隐隐发痛。这痛楚在时时刻刻的提醒着这个重活一回的人:有人,不想让他活下去!

李焕仙没空与这群官员感慨国家的强盛虚弱,他一直在想自己的问题。可那般无所谓的神情,不光让边关守将徐枫疑惑不解,也让同行的使臣们心中犯了嘀咕。

外交使臣出使他国,从接到圣旨的那一刻起,就代表了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一言一行,皆要以国家为重。虽说还没出边关,但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你李焕仙作为使臣,居然不随波逐流,好好盛赞一下自己的国家,反而不屑一顾。

要知道,出使,也是有监察官在随行记录的。徐枫不给众人接风洗尘,先带使臣出来欣赏边关景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要拍马屁!

李焕仙在楚国素有才名,虽然诗词酸腐,但也算有几分才气。出使秦国,不是好差事。简单说,是个没人愿意接的活儿!

倒了大霉的李焕仙接到了这个任务,估计去了秦国,也得是灰眉土脸。若是在走前,于此地触景生情作诗一首,同行的监察官必定会记录下来。届时,出使结束后,也算是给自己赚到几分颜面。

起码,能留下个‘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的名声。

可这李焕仙呢?也不知是假傻还是真不在乎,完全不接这话茬儿。这不仅仅让徐枫难堪,也让那些试图谄媚于飞将军李圣千的官员们不知所措。

“咳咳!我大楚第一雄关,岂是三言两语能概括的?此情此景,老夫不由得想起李大人去年所作的《边关望南还》。不如,李大人在赋诗一首,让下官再开眼界!”

一名同行的使臣实在看不下去,直接接过了话茬,主动给李焕仙找台阶。这饼都喂到嘴边了,李大人呀,您就别吝啬了,随便扯两句算了!

他们这些古代人的小心思,李焕仙再世为人岂会不知?但他现在的脑子,要同时想一百零一件事情,哪里会有闲工夫搭理他们?

虽说,前世赤龙在‘杀手工会’中,几乎对世间的各类知识都有涉及。但让他一个现代人,作古代的诗,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看着这些官员都将目光聚集到自己身上,李焕仙那变态的感应能力顿时被触发。期待、欣喜、质疑等情绪一股脑的投射道自己身上,这让李焕仙变得有些烦躁。

妈的!真想赏他们一颗穿颅子弹!

杀人没问题!就算是这样一副羸弱的身躯,李焕仙也有把握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杀死一个体能远超自己的人!但作诗就真的有些难为他了!

不过,背诗,倒是能背上几首!

如今自己才刚刚来到这方世界几天而已,不出意外的话,这具肉身的身份将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关键。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暴露身份!

思来想去,李焕仙不由得想起前世的一首诗,随即无奈开口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诗呀!”

此诗一出,众人惊叹。甭管什么秦什么汉,也不管能不能听得懂,总之就是一个字:捧!

飞将军的儿子,就算口出骂人的三字经,也得捧!

只见徐枫双眼冒光,一脸赞叹的看着李焕仙。而一同登楼的文官使臣赶紧拿出纸笔记录下来,细细品味。

徐枫此时比较激动,好似听懂了李焕仙诗中之意。一把扣住他那细薄的臂膀,伸手向西一指:“正如三公子诗中所言,突厥贼胡绕路偷袭我楚国,竟然七天连下十一城,我等边军深以为耻,数次请战都被朝廷驳回,若大将军未回京,那贼胡怎敢屠戮我大楚子民!”

李焕仙看着徐枫情绪激动的样子以及随行官员惊叹的面孔,心中早已在偷笑道: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一首‘诗家天子’的《出塞》就能打发掉你们。若是自己背上几首诗仙诗圣的名句,那岂不是要制霸文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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