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能屈能伸(1 / 2)
安静的五分钟。
五分钟前,狗子看着李东泽打通电话,然后挂断。
一直等五分钟过去,狗子看也没有人来,就问:“你不能是懵我的吧,你要是骗我,我待会下手可狠。”
说着,狗子的电话响起。
是他的大哥胡子打来的,听完电话,狗子看向李东泽的眼神一下子变了。
他是胡子的人,胡子又是黑子的人。
而狗子,只能说是一个小片区的混混头子,手底下有几十个哥们一起给那些有钱人干活而已,有时候也会蹲在大街上,看谁掉钱,他们捡。
刚刚胡子给狗子打电话说,黑哥让他放人,把人给供起来,还说黑哥随后就到。
狗子现在看李东泽,宛如在看一尊高高的神祇。
这种能让黑哥敬畏的人,在他这种小小小混混的眼里,那是干万惹不起的。
想起李东泽说的另一个电话,狗子心里发憷。
还好一开始没动手,动手了,现在他一定是在公安局里。
黑子的电话是真的,那韩玉泉的电话,也一定是真的。
“妈的,姚景辉这个狗养的,差点把老子害死!”狗子在心里暗骂。
狗子惊魂未定。
李东泽笑着问:“我的电话是真的吧?”
狗子谄媚着跑过来,主动给李东泽拍打着身上的尘土,最后,还把自己身上的短袖脱了下来,给李东泽擦了擦皮鞋。
能屈能伸,是他们这种小人物必须会的品质。
李东泽有些不适应的往后移了移,恰好撞上了谭舒胸前的那一处丰满。
谭舒现在根本没觉察出自己的胸口有异样,只是仰着头看着李东泽的背影,感觉自己这个学弟好像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
刚刚还要打人,然后把自己带到姚总监那里的混混头子,现在把头低到了尘埃里,给李东泽擦拭着皮鞋。
一股神秘感油然而生。
李东泽退后说:“你不用这样。”
“好嘞哥。”狗子站起来热情道。
李东泽说:“以后别干这个了,找份工作比什么都好。”
狗子沉默了。
李东泽摆了摆手:“算了,当我没说,但我希望你以后,能分得清是非,守得住原则。”
狗子再次热情起来:“好嘞,哥,其实我算是这行里最斯文的了,那些大老粗动起手来,根本不管你说什么。”
李东泽一想,还真是,这狗子最少还让他打电话。
狗子跟李东泽说:“一会儿黑哥还有我们大哥要到,您看我带先您去哪里玩会儿?”
“你打电话,就说我很忙,不想见面。”
狗子打电话过去,很快就把要来的那两位大哥拦截住了。
李东泽拉着谭舒往家里送,狗子赶走一群小弟,亦步亦趋的跟在李东泽二人身后。
谭舒紧张的拉着李东泽的胳膊,小声道:“学弟,他怎么一直跟着咱们?”
李东泽回头看了一下,狗子回给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没事,不用管他。”
一路把谭舒护送到单元门口:“行了,你快回家吧,明天还要......今天很累,早点休息。”
李东泽顿了一下,想和谭舒说明天还要上班,但想想姚总监,还是不说了,改口说早点休息。
谭舒甜甜的笑了一下,在大学的时候,谭舒就是那种活泼和温柔两种属性都有的女孩子。
忽的,走到单元门口的谭舒转身。
踩着高跟鞋跑过来,一下子扑到李东泽怀里。
穿着高跟鞋的谭舒本来就不低,她又踮了下脚,趴在李东泽肩膀上,对着他的耳朵悄声说:“学弟,你不老实哦,敢骗学姐!”
晚上的酒气再加上学姐口气的香气扑面而来。
厚厚的热气打在李东泽的耳根,痒痒的,燥燥的。
狗子在不远处把嚼到没味道的泡泡糖吐到路上,看了看李东泽,又找了片树叶,把糖捡起来,揉了一下,扔到树坑里。
驴粪蛋子,表面光。
还在单元门口和谭舒相拥的李东泽拍拍谭舒的后背,委婉的挣脱开谭舒的怀抱,笑着说:“学姐还不上楼!”
谭舒的脸红红的,手臂上挽着自己的挎包,俏皮的进了楼栋。
李东泽转身,看向狗子:“你怎么一直跟着我?”
狗子小跑过来,殷勤道:“今天的事情我还没处理完呢,大哥,要不要我找人把姚景辉给绑起来揍一顿?”
不用说,姚景辉就是姚总监的全名。
放以前,狗子是不敢得罪姚景辉的,因为姚景辉和胡子的关系不错,可现在,估计胡子都想把姚景辉给打一顿吧?
李东泽想要拒绝,想了想,对狗子说:“也行,你揍他一顿,就说以后不要为难谭舒了,记住啊,疼点没关系,但一定不能把人打残疾什么的了。”
狗子喊了一声“明白”。
要了李东泽的联系方式,狗子给李东泽打过去一个电话,挂断,一脸笑意的说:“这是我的电话,您在京城有事就找我。”
李东泽“嗯”了一声。
看着李东泽叫了一辆出租上去,然后打开电话,开始呼朋唤友。
“兄弟们,今天我傍到大腿了,要干活儿了!”
翌日。
李东泽在小区门外看到了沈念初的车,上车后,沈念初问:“昨天晚上怎么回事,你刚来京城,按道理说不会被一群小混混纠缠的啊?”
李东泽把遇到谭舒,以及怎么得罪姚景辉的事说了,当然,过程中隐瞒了谭舒对他的一些暧昧。
听完后,沈念初笑了一声:“其实这种事情京城每一天都在发生,但都是愿者上钩,这姓姚的强迫人家,就没意思了。”
“你小子艳福不浅,到哪里都能碰到女人,你那学姐长得挺漂亮的吧?”
李东泽点头。
不漂亮也不会被姚景辉盯上。
美貌是武器,也是招来豺狼的肥肉。
两人都没有在谭舒的问题上交谈很久,沈念初今天来接他,其实是郑韵洁安排的。
郑韵洁打算今天陪李东泽在京城逛一逛,顺便给李东泽置办一下行头。
沈家大小姐的男人,要是在沈老爷子寿宴上穿的太普通,是打沈家的脸。
其实,郑韵洁还有一点私心。
沈念初在京城混了三十多年,黑白通吃,有很多都是沈念初自己打出来的人脉,郑韵洁希望李东泽可以多和二哥接触一下。
这样李东泽在京城,也能站得住脚跟。
沈念初当然知道自己妹妹的心思,但又能怎么样?光凭李东泽给郑韵洁挡枪的这一份恩情,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沈念初都给李东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