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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消灭恋爱脑(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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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完大瓜司锦挥挥衣袖走的头也不回,徒留下杀猪佬脸色青了白,白了绿,绿了紫,跟调色盘似的。

可想而知吴家之后一段日子都会相当精彩,司锦满意的回了家。

经过十个月的学习,侯君君顺利学会了所有医美技术,志得意满回到家里。

母女俩商量一番过后,最终决定自己开店。

司锦大手一挥直接买下了一间三层高的门市,震惊的侯君君下巴差一点脱臼。

对于此,司锦的解释是:“一件事干过千百遍总会有所领悟,你也一样,以后要好好琢磨技术上的问题,千万不可懈怠!”

刺激太大,侯君君直接把这句话当成了至理名言,谨记在心一辈子。

两个月后,一家名叫思君的微整形美业盛大开业。

这天,王炳坤送来两个特别大的花篮,自己也忙前忙后跟着招呼客人。

等司锦稍微空闲一点再去寻他,他却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

“唉——”

摇头叹了口气,司锦又重新回去忙活,一直忙到了晚上。

累了一天,司锦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最后腾一下坐起身。

“不行,我再去问问原主!”

说完,又咚一下躺倒在床上,紧闭双眼不动了。

系统空间里,857好奇的盯着拘谨的原主看,挥动着小翅膀一边飞一边感叹。

“你说你,别人想回去还没有这个机会呢,你有这样的机会为啥还往外推?就非得让别人帮你实现愿望吗?自己亲自动手岂不更加爽快?”

原主害怕都瑟缩了一下,怯怯的看了眼一脸无奈的司锦,还是没有说话。

857跟司锦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气氛一时安静的落针可闻。

不知过了多久,侯司锦声若蚊蝇问道:“您…您为啥非得让我回去啊?”

她已经受了一辈子的累,实在不想再过一遍那样的生活。

哪怕知道女儿现在已经变了,可那种独自一个人陪孩子长大,一个人带孩子看病,一个人接送孩子还要上班的忙碌日子。

想想她就浑身哆嗦!

司锦无奈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之所以能来找你,侧面证明了你回去没有问题。再说前世你的苦累都已经翻篇了,而且还有一个人被你一直忽略了,有机会的话我希望你能过一次属于自己的人生。”

侯司锦眼神迷茫,进而变得很是复杂,想来是想到了什么……

翌日,侯君君才六点就起床了,洗漱好之后熟练的走进厨房。

把做完冷发的面团拿出来,很快整理成一个个油条剂子,把豆浆机打开,然后起锅烧油。

侯司锦听见声音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这一幕眼眶泛红。

多少个日夜她梦里都不敢想象的画面就在眼前,不知不觉就湿了眼眶。

侯君君回过头来,看见妈妈眼睛红了,赶紧关掉阀门走过来。

“咋了妈?是不是做噩梦了?好好的哭什么?赶紧去洗把脸,一会儿就好饭了…”

听着女儿喋喋不休的关心,侯君君笑了。

是啊,自己的人生还是自己继续吧。

转过身闭上眼,心底默默说道:谢谢,谢谢你们让我能亲眼看见这一切,谢谢!

?本位面·完?

“老徐,一会我去供销社看看能不能买点肉回来,你大晚上早点,我约了我大哥过来吃饭,家里总不能没人陪客。”

“嗯。”

“对了,你那还有没有酒票,家里只剩下半瓶酒,我怕到时候不够。”

司锦翻了下兜,从里面拿出一个牛皮夹子,扒拉了一下里面的钱票,从最里面找出一张酒票递过去。

“我先走了。”

“路上小心,记得晚上早点回来啊!”

司锦没回头,挥了挥手骑上自行车往院外而去。

余光瞥见曾宝珠还站在门口,脚下蹬的更加快了。

几乎是风驰电掣出了大院,司锦的车速这才降下来。

才一上马路,很快就汇入了川流不息的自行车大军当中。

放眼望去路人大多都是黑白灰蓝几个颜色,路边随处可见的红色标语格外显眼。

司锦暗暗叹口气,问857,“怎么整的?咋又穿越到这个年代来了?”

全民好身材,个个低脂肪,甚至低血糖的苦逼年代。

857:“大佬,任务是随机的啊,人家也不想的呀!”

司锦没好气,“行了,行了,退下吧你。”

不想再跟没用的统子废话,司锦一边骑车往运输部赶,一边琢磨着现在的处境。

这一次她穿越到了一本名叫《七零军婚美滋滋二婚嫁给俏郎君》的快餐文里。

书中女主角名叫曾金珠,是一个在这个时代身材格外醒目的女人。

一群体重不过百的灰蓝黑颜色里,她足足有人家两个那么宽。

曾金珠18岁高中毕业那年经人介绍嫁给了国营饭店的二师傅那国华,从此就开启了疯狂长肉的不归路。

别人是吃八分饱,干十分活,光是保持体重不掉称就已经用尽全力,而她却在短短三年时间足足胖了100斤!

也正因为这样,那国华被人以‘薅社会主义羊毛’为罪名举报,整个那家风雨飘摇。

就在这时,曾金珠的大姐,也就是原主的妻子找到她,怂恿她离婚跟那国华划清界限,这样还能保住自己到工作。

曾金珠本来胆子就小,被曾宝珠一顿连哄带吓唬,连夜给报社投稿断绝关系书,自此了离婚。

可她还是害怕啊,一晚上害怕的睡不着,就这么硬生生把自己给吓死了。

于是,就有了穿越女的到来。

接下来的剧情就如脱缰野马欢脱的毫无逻辑可言。

曾金珠先是出门偶遇南省探亲归来的副团长萧鸣启,紧接着两人三番四次偶遇,她庞大点身材跟毫不怯场的飒爽很快就吸引了不近女色的萧鸣启。

短短半个月的探亲假期,临走时萧鸣启来到曾家,当着曾父曾母的面求娶曾金珠。

所有人都错愕不已,尤其在得知萧鸣启身份不凡,家底丰厚,而且还是个从没结过婚的小伙子时,全都愣住了。

当然,最终两人顺利完婚,一时间这件事成为了整个大院的新鲜事,被人津津乐道许久。

再之后就是两人去到南省之后的一系列生活琐事,今天跟邻居军嫂拌嘴,明天救了被拐小孩,后天出主意替食堂解决麻烦,等等老套剧情。

说到这似乎一切都跟原主这个打酱油的没多大关系,可事实真就如书中所写的那般轻松愉快吗?

当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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