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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没眼光的经纪公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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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好专辑的定价问题后。陆行远又讨论起了专辑的分成问题。

“按照行情,平台会拿走30,我们公司按照市场价,收取15的录制发行费。这个你们没意见吧。”

赵周两人均意见。他还劝陆行远多拿一些。

毕竟所有的工作,都是陆行远公司一手帮忙操办的。对方如果只拿15,已经是友情价了。

不过陆行远并没有答应。坚持只收15的分成。

“那剩下的55分成。你们自己去商量要怎么分了。”

陆行远的本意是让赵周两人回去私下商量就可以了。不过周志强率先当众表了态。

“那我就拿5吧。”

一般歌手的专辑分成是在5—15区间,周志强是按照最低的分成比例,给到自己。

陆行远见状也没有发表意见,只是让赵南下自己跟周志强商量。

他觉得这两个人,好像有点不太把钱当回事。

一个提出专辑要卖五块钱,一个只要5的分成比例。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怪不得两人能玩到一起。

赵南下思考了片刻,才抬头看向两人。

“平均分吧。不过55也不好分,陆老师你再多拿15吧,剩下的我们一人20。”

专辑是以周志强个人工作室的名义发行的。周志强是老板。那就不应该按照歌手的分成给到他。

拿20赵南下其实已经算拿多了。不过他也知道,如果他拿太少的话,周志强肯定不答应。

“不用不用,我拿5就够了。”

“这不合适。就按照我说的分吧。咱俩一人20,陆老师30。”

“我也没做什么。都是你跟陆老师两人在忙。要这么算的话,你那几首歌的创作费我也没给你。”

“……”

一番争执之下,最后在陆行远的调停下。才将分成给确定了下来。

陆行远还是按照15的分成不变,周志强也拿15。剩下的40归赵南下。

见双方都坚持,赵南下这才同意了下来。

将第二件事都沟通好后。这陆行远又继续的提到第三件事。

“南下,星舟娱乐那边的人找过我。说想要买《匆匆那年》的版权。”

这在赵南下的预料当中。

这么优秀的一首作品摆在他们面前,不过他们不找过来,那是真的没眼光。

“可以啊,可以卖给他们。”答应完,赵南下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不过我只肯出让表演者权和录音制作者权。”

表演者权,就是授权给歌手可以进行演唱的权利。

录音制作者权,就是授权对方可以进行录制发售。

自从上次的《双节棍》吃过一次亏后,他就吸取了教训,不再将歌曲的全部版权都全部交出去了。

陆行远点点头。

“可以,那我帮你跟他们约个时间,你自己去跟他们谈吧。”

赵南下说道,

“不用,她们昨天刚联系过我。一会我给他们回个信息就好。”

陆行远有些诧异。

星舟娱乐那边的人,应该是没有赵南下的联系方式的。不然也不会委托到他们这边了。

“昨天是谁跟你联系的。”

“赵婧雯啊。不过她昨天没跟我说起,想要购买歌曲版权的事。所以我才没回她信息。”

陆行远明白赵南下是误会了。

“赵婧雯不是星舟娱乐的。星舟娱乐是电影《青橘》的出品方。是他们找你买,不是赵婧雯。”

这下轮到赵南下诧异了。感情是他搞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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