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准备(1 / 2)
“要辛苦你了,哥舒拉。/”凯瑞本柔声对他的动物同伴——一只圆滚滚的小姬鴞说道,他将密密麻麻写满了小字的一角衬衫卷起来,从施法者那儿借了点作为施法材料的蜂蜡将它紧紧地包裹起来,从中间穿过一根细细的秘银链子,把它挂在哥舒拉的脖子上,姬鴞的身体不过一个成年男性的手掌那么长,而它要飞上上千里才能将这封关键而紧要的书信送到灰岭,它或许会碰上暴雨、飓风又或是猛禽,一点点多余的负担都有可能导致凯瑞本不想看见的结果。
所以,虽然他们在牧师的居所里找到了羊皮纸与墨水,但那些制作粗糙的羊皮纸的重量对一只姬鴞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尤其是在它浸了水以后。克瑞玛尔的次元袋里倒还有着一些胎犊皮纸,也就是用还未出生的牛羊胎儿身上的皮炮制的轻薄纸张,但这些纸张和经过特殊处理的薄山羊皮一样是专用来抄写卷轴的。
李奥娜在离开王都时带走了几十只卷轴,而多灵的新领主马伦又毫不吝啬地将执政官官邸内库所有的卷轴全都给了他们,但克瑞玛尔已经一一看过了这些卷轴,有些他不是很清楚(请原谅这个不折不扣的学渣吧),有些威力强大,但并不适合这片几近浩瀚无垠的白色沼泽——他们需要更多的,有针对性的法术储存,凯瑞本对此十分了解,他告诉克瑞玛尔,然后克瑞玛尔就去准备那几个法术并把它抄写在卷轴上。
最后凯瑞本用他的“星光”从自己的备用衬衫上割下一片光滑的衣料,精灵们的衬衫都是用银腹蜘蛛抽出的丝线织成的,托在手上如同托着一片晨雾,但在坚韧程度上可媲美皮甲——凯瑞本用沼泽山雀的翎毛做了一支细小的只能用指尖捏住的笔,向克瑞玛尔借了他的墨水——牧师的墨水混着的杂质几乎能够用来煮粥喝了。与之相比,施法者用来抄写卷轴的墨水细腻的就像是从深沉的暮色中滴滤而出的,他写在蛛丝衬衫上的每一个字母都只有山雀的喙尖那么小:精灵在上面详细地叙述了他们在地精的巢穴下方发现的危险菌类。以及它们的“园丁”和看守者,还有与之相关的推断与猜测。并附上了一撮新鲜的毒尖与它的灰烬。
“这很重要。”凯瑞本说:“只能交给佩兰特。”他用指尖抚摸姬鴞的小脑袋。
羽色斑驳的小鸟舒服地闭上了那双带着黄圈的眼睛,叫了一声,亲昵地用自己的喙摩擦着凯瑞本的手指——凯瑞本喂了它一点野蜂蜜,哥舒拉并不是银冠密林的原住民,它和它的族人居住在更为炎热的南方,但因为这种鸟儿身形小巧,又有着一张可爱的扁脸所以很讨女性的喜欢,盗贼和商人们就自然而然地将它们当做了一种商品。凯瑞本发现它的时候它还是一颗蛋,它的兄弟姐妹都已经死了,它顽强地活了下来。凯瑞本本想把它送回南方,但它似乎将孵出它的凯瑞本当做了妈妈,无论如何也不愿离开他。
在于凯瑞本缔结同伴契约后,哥舒拉要比它的同类更强壮,并像北方的鸟儿那样在飞羽下长出了厚厚的绒羽,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只不那么耐寒的姬鴞。如果可以,凯瑞本也不想选择哥舒拉,但他不能保证其他的鸟儿也能将这封重要的信件送到佩兰特手上。
一旦佩兰特接到了这封信件。银冠密林里与正在游历的精灵将会搜索这里,精灵们会毁灭所有的毒尖并查找那些敢于培植这种可怕菌菇的人,又或是别的邪恶生物。继而毫不留情地将他们送入无底深渊——既然他们那么喜欢这种能够召来魔鬼的东西,那么他们应该很高兴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成为魔鬼的邻居。
目送姬鴞飞向淡紫色的天空后,精灵回到屋内,炉床已经燃起,葛兰在看到他的时候站了起来:“是晚餐的时候了,”他说:“要我去……”他做了个手势:“那位大人现在能被打搅吗?”
村长的屋子不那么适合用来抄写卷轴,在征得村民们的同意后,克瑞玛尔征用了牧师的房间,那个房间镶嵌着玻璃。安静又明亮。
“我会去找他的,”凯瑞本说:“不过在用餐前。能帮我一个忙吗?”
“请说。”伯德温摸着自己的面颊,在触碰到伤口的时候发出一声轻嘶。
“你们知道自己的体重吗?”精灵问:“如果不知道。又或是知道,但不能保证正确的话,我建议你们设法称量一下。”
“您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个?”梅蜜问。
“是因为沼泽的关系吧。”盗贼代为回答道:“精灵的体重与人类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无法用他本身来做标准——他能走的地方我们未必能走,所以他需要知道我们的体重,以确定途经的地面能够承托得起我们的身体,免得发生什么不必要的意外。”
梅蜜转过脸去,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来对待葛兰,那个时候她以为葛兰会殴打自己,或更糟,杀了她,但盗贼只是向后退了两步。
“你在背叛。”盗贼又像是在预言又像是在诅咒般地说:“背叛你的过去,背叛你的母亲与姐妹,背叛你的信仰与神祗——你会懊悔的,梅蜜,当你满身疮疤,奄奄一息,口中吐出腐烂的臭味,你会憎恨现在的你,你所付出的一切都将是徒劳,你的*溃烂而你的灵魂无法得到救赎,也无法得到终结,你将永生永世地在哀悼平原上奔跑,躲避魔鬼与恶魔的爪子,吃的只有尘土,吸入的只有冷风——而你所想要得到的,永远只会是一个荒诞的影子,一个虚幻的噩梦。”
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平静,就像只是在描述一朵最寻常的花儿,却要比怒吼与咆哮更令弗罗的牧师遍体生寒,她站在原处,动弹不得。
之后盗贼的表现却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如往常,他嘲笑和讽刺了一派狼狈的梅蜜,然后就专心致志地去对付羊奶、羊肉与面包。
“我原本有三百五十磅。”伯德温想了想,不那么在意地挥舞了一下自己的残臂:“但现在肯定不是了。”
“我应该在一百八十磅左右。”葛兰说。盗贼一向对自己的体重十分在意,当然不是为了漂亮,而是为了确保自己不会从屋脊上掉下来或是跌入自己设置的陷阱。
梅蜜与李奥娜都不怎么清楚,她们只看重自己的胸部与腰身……或者还有臀部的尺寸。
村民们没有用以测量体重的器具,他们可不在意这个,而且需要用到铁或铜的天平是一种珍贵的工具,能够称量人体的天平大概只有在买卖牲畜的集市与商人,以及泰尔的圣堂门前可以看到——当然喽。你很难能从泰尔那里完成这项艰难且危险的任务,啊,倒不是说那架巨大的黑铁天平会产生误差,只是当你被投入监牢,或是被罚苦役之后你的体重肯定会发生改变的。
结果他们只好自己制作了一个——绳子,粗壮的树枝,藤筐,与精灵估测选出的,五十磅,二十磅与十磅不等的石头。
测量下来。伯德温的重量约在三百磅,相对于他六尺十一寸的身高,这个重量算不得沉重。但如果他们一起站在一块沼泽地上,他准是最先沉下去的那个——葛兰与李奥娜的身高一致,都是六尺,葛兰的体重如他所说被控制在一百八十磅,“如果变成灰,”李奥娜笑着说:“你就完全不必担心这个啦。”
“哦,”精灵说:“看来我们还得准备一个纹理细密的大袋子——我想克瑞玛尔也没法儿从黏糊糊的泥沼里把一蓬干燥的灰尘找回来。”
“我有。”黑发的施法者认真地说。
盗贼大胆地翻了一个白眼——向着天空。
李奥娜比葛兰轻一些,体重约在一百四十磅左右,但要比梅蜜重得多。梅蜜是一百二十磅,但她只有五尺六寸高——最后是法师。他身高六尺三寸,只比凯瑞本低一寸。他的体重与正常人类男性相仿,是一百六十磅,最轻的当然是精灵,他的体重只有六十磅,与一个黑脚半身人的体重相仿。
“难道他和鸟儿一样,骨头是中空的?”盗贼咕哝道。
如果站在他身边的是巫妖,他肯定会在心里反驳盗贼的臆测——精灵和人类一样有骨髓,还很充实哩。但谁也没能弄明白精灵为何能够如此轻盈,他们只知道这个备受诸神宠爱的种族在失去生命后会变得沉重,比人类的身躯更重,他们的躯体不会腐烂,但会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固化,变得如同大理石般的坚硬,接着便是骤然风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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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意特慢吞吞地穿上一件丝袍。
作为格瑞第的牧师,她很少穿上除了牧师长袍以外的衣服,毕竟那不仅仅是种身份的象征,还意味着权势与信仰,但今天她要接待一个人,而她不愿在他面前显得过于咄咄逼人,或是展露出任何会让他提高警惕的东西。
这件丝袍不比她的牧师长袍更差,它是由蛛丝与秘银编织而成的,法师在上面施加了魔法,能够随着穿着者的意愿变换颜色与式样。瑞意特先是把它变成了鲜红色——哦,不,这是格瑞第牧师长袍的颜色,然后是深黑色,不过这种颜色似乎有点不祥与压抑,毕竟丧服也是这个颜色;她又让它变成了宝石蓝色,但它又与她的发色相冲突了,于是她又选择了玫瑰色,也就是弗罗牧师喜爱的那种暧昧的颜色,但这个颜色的名字又无来由地让她想起了她的名字,瑞意特是个变体名,在龙语中它是玫瑰的意思,或许一个人类女性会觉得这名字很不错,但瑞意特却一向对它深恶痛绝——在龙语中,代表着脆弱无力的玫瑰只比肮脏的粪便更好些。
但她可不敢随意更改自己的名字,即便她并不是那位愿意为之付出些许注意力的孩子,但她有兄弟姐妹,而他们很乐意品尝至亲的血。
她让丝袍变成了月光般的银色。
这个小问题让她的心情变得恶劣,幸好她的客人已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