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时间之初的传说(1 / 2)
灰雾城主名叫唐威德,貌似跟唐丽语同姓这当然不可能啦,唐威德可能只是单独的姓或者名而已,理论上不会是姓唐名威德。这位城主大概四十多岁年纪,皮肤蜡黄,面色憔悴,眼圈发黑,淡金色的头发乱草一般盖在脑门上,应该是痛失爱女、过度忧心和悲伤所导致的。甚至于他都无法起身迎接客人,只能斜倚在一条长榻上,颔首向张禄一行表达他的歉意。
张禄心中一直有一个问题,在野驴镇的酒店之中,并未能从老板娘脑袋里掏出答案来估计对方也不清楚等到见了城主唐威德,这才开口询问:龙骨山究竟是因何而得名的?跟龙是不是有所关联?
看起来,在雾泽世界当中,龙也是相当强大的传说生物,因为张禄这么一问,他当即注意到索伦等人全都面色凝众,支楞起了耳朵,聚精会神地等待城主的回答。
城主点一点头:“根据古老的传说,确实是有关联的。当然啦,传说只是传说而已”说着话长喘一口气,接过奴仆递上来的酒杯,小小抿了一口,这才继续说道:“据说在时间之初,秩序之神范追杀混沌界的妖龙,历经数十个世界,到了这里以后,终于将其镇压。然后剥去妖龙的皮肉,造成了两块大陆,而将妖龙之骨作为世界中心,封印在这里,成为了龙骨山”
牧师马瑟当即反驳:“您说错了,镇压妖龙的乃是在下所侍奉的观察之神桑,而不是秩序之神范,而且世界的中心应该是在”
城主笑一笑,打断了他的话:“我说过了,那不过是传说而已我既不信奉秩序之神,也不信奉观察之神,灰雾城辖区内民众普遍信仰的是劳作之神夏和生育女神苏”说着话指了指背后墙上悬挂着的一条绒毯,“我家的族徽,也是由这两位神灵的标志衍化而来的”
张禄抬头一瞧,只见绒毯上绣着一个奇特的图案,上方是一把犁铧,下方是一个圆圈加一个三角,两者之上,还叠绣着一只狮头蛇身的怪物。
“从时间之初、世界源起到今天,即便最保守的说法也有八千年了,家族有绝灭、居民有迁徙,这里早先是不是由范神的子民在统治,没有人记得。只有龙骨山这个名字和附着其上的传说存留了下来,仅此而已。”
法师齐默恩沉吟道:“倘若传说并非毫无根据,那么在贵城发现的秘道,既然通向龙骨山中,有可能其端点便镇压、封禁着妖龙的骸骨”
城主的嘴角略略一抽:“这不可能,这座灰雾城是我家所建,历史也就四百余年,这有记录可查。即便秘道是在建城的时候就设置下的,也不可能和时间之初的神话有关怎么,先生害怕了吗?”
法师笑一笑:“探索未知,是我们驭法者存在的目的,在下不会因为古老的传说而心生恐惧,只会激发更为强烈的好奇心而已。”
“希望各位能够帮我找回女儿,只要她还活着,精神正常,就把她嫁给你们之中一人为妻,并且附赠丰厚的嫁妆要是她已经遭遇了不幸”说到这里,城主的声音有些哽咽,伸手揉了揉眼睛,“那也希望能够找回她的遗体虽然婚事难协,酬劳绝不会少”随即目光缓缓地扫视众人:“希望各位牢记自己主要的使命,哪怕你们真的发现了传说中的秘密,若是无法寻找到小女,我也是不会给予报酬的。”
说完这些话,城主便以身体不适为理由告辞了,留下一名白发苍苍的老管家,向众人详细描述了自家小姐的形貌特征、穿着打扮,然后准备下一桌丰盛的酒宴,恳请来客在饱餐一顿之后,便即进入秘道去执行任务。
索伦等人据案大嚼,吃得满嘴流油,张禄他们却对食物并不怎么感兴趣材料尚可,烹制手法实在是太过粗糙啦,而且除了盐之外,几乎就没放什么别的调味料只是随便吃了几口便放下了。倒是提供的酒水滋味还算不错,与野驴镇酒店里的啤酒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根据张禄的判断,那也是小麦所酿,添加了不少蜂蜜,味道鲜甜,可惜存在太多的杂质,明显没有经过过滤。
用完了饭,管家就领着一行人来到城堡深处,在靠近山壁的地方,整整六名全副武装的守卫执械警戒着。管家在某处墙壁上按了几下,一道石门无声地移开,露出里面一条石砌的甬道,幽暗阴森,不清楚通向何方。
探险的相关物资也都准备齐全了,包括火把、绳索、抓钩之类,还有足够八人两天用的清水和干粮,打成两个大包。管家建议,若是搜索了整整一天都毫无发现的话,不如暂且先退出来,重新整备物资,以免陷身其中,食水断绝。
索伦使个眼色,战士裘德当即双手握剑,抢先钻进了秘道:“我先!”张禄心说你是战士,当然要顶在第一个啦,还用说?难道还怕我们抢你的位置不成么?牧师举起一支点燃的火把,紧跟着战士也进去了法师指指地上的包袱:“我气力有限,扛不大动,你们谁来?”说完话,第三个钻了进去。
张禄明白了,索伦是想让自己的同伴抢先找到城主小姐,好方便他上前去大献殷勤,到时候那一组功劳最大,他又跟小姐最为热络,难道城主还会把女儿嫁给风赫然不成吗?果然那小子二话不说,直接就跟着法师进去了。
剩下四人对视一眼,目光中尽多嘲讽之色。风赫然也就是嘴里说说而已,其实对什么金发美人、城主小姐并没啥兴趣难道还真想拋家别业留在雾泽世界不成吗?至于睡了就走,有违天垣世界的道德规范,他风大少也是做不出来的此行目的只有那件所谓的“上古神器”,所以你们愿意跟前面顶着正好,我只要不跟你们抢美人,事后也不争奖赏,就不算因人成事,腆着脸硬摘别人的胜利果实。
唐丽语一手一个,把俩包袱都扛了起来,张禄赶紧从她手里抢过一个来:“说不定会有战斗,你都占了手,就没法打啦。”最终决定风赫然率先进入秘道,然后是张禄,第三唐丽语,黎彦超最强战力,用以殿后。
秘道的入口并不宽阔,最多能容两人并排前进而已,走了一阵,逐渐展开,宽过两丈,高为一丈余。张禄朝前方一望,就见索伦那队人走出了一个“之”字形,战士自然顶在最前面,牧师举着火把紧跟在侧后方,法师在另一侧,又落后牧师半身,金发小子索伦最后,右手举着火把,左手端着弓,虚架着一支羽箭。
看起来是个游侠了倘若是贼,应该走在最前面,先去趟机关、陷阱才是啊。张禄心说这要是在空旷的野外,如此队形远近搭配,坦奶齐全,倒是相当标准,但在地下城里,没有贼可是很危险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