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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初出茅庐第一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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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禄慌忙之下,几乎就想伸手去掏怀里的符箓了。可是对方手持的乃是军中制式长矛,长近丈五——搁后世足有三米多——略略一抖,已到胸前,他估计自己手才探入衣襟,就得让对方连手掌带心脏一并给穿喽。

而且他右手持着长剑,要掏东西只能靠左手,问题这年月的衣服是左襟搭右襟——也就是俗谓的右衽——左手入怀掏东西还真不方便……

所以最终救了他性命的既非头脑,也非四肢,而是本能——本能地就将身一侧,晃动幅度绝对比凡人大三四倍,直接就闪出了一丈多远去。对方一矛刺空,反倒懵了——唉这人呢?哪儿去啦?

张禄又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那瑟缩在树下的女子,随即脑海中浮现出了虢略地那几被屠尽的村落,就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直冲顶门。要是自己今天不出现,那女子的悲惨境遇可想而知啊,而当面这些匪徒,既能霸女,必然欺男,谁知道每只手上都沾染了多少无辜之血?这般匪类,与禽兽何异?那么自己就算宰了他们,也跟杀鸡杀狗没什么区别吧——胡谓杀人?!

想到这里,把心一横,右手长剑当即挺起,朝向对方肋下便刺。

剑这种兵器,才从战阵上退役不久,士人多佩以自重身份,还不似后日般在江湖上大放异彩,所以即当日张坚所教,也没有那么多花哨架子,没有什么劈、撩、抹、挑、绞、扫,就是简单的一招——分心而刺。所以张禄光练这一招,还是挺纯熟的,即便数年都未复习,基本架势却没走样,只听“噗”的一声,刃已入肉。

此时军中常用步兵武器是环首刀和长矛,但张禄当日为郎,分到手里的却都是仪仗用器,或长剑,或画戟,张坚也就从这两样开始教他——还没能教到刀、矛呢,就摄他上了山。当日张坚就说了,剑以刺击,因为难破重甲,所以才逐渐脱离战阵,你要是见对方着了甲,千万别挺剑去捅,万一破不了防,自己就要倒霉。那要是对方未着甲呢?亦不可深入也,探其要害——比方说咽喉、心口、肋下、腹侧——透进去一两寸,必能杀人。若刺得深了,就恐仓促间难以拔出,敌人若有帮手,那你就危险啦。

可是理论如此,实际却又两回事儿,张禄如今的力气大到惊人,连自己都未能很好把握,加上此刻怒气槽暴满,杀心又起,一个不当心,这一剑就直接透入对方肋下,跟拿烧红的铁条捅黄油似的,竟然右肋进、左肋出,直接来了个对穿!

但他还记得张坚昔日所教,所以剑一刺入,便即撤步,曲臂而收。随着剑身往外拔,这血可就标出来啦,张禄怕被血溅上衣襟,“噔噔噔”连退了三大步——“啪嗒”,鲜血先喷到他脚前,然后尸体才倒。

张禄倒不禁一愣啊,心说我竟然那么厉害了吗?这一剑刺也容易,拔也轻松,把人侧穿了,竟然还没有溅着一点儿血……老子果然很强啊!

不仅他发愣,对面那些匪徒见状也全都傻了。他们虽然平素惯常欺负弱小,见到强人就跪,可终究临过战阵,也杀过不少人,从来没见着杀得这么干净利落的。就凭着一柄细细的长剑,兔起鹄落,透人个对穿,进退趋避间的动作之迅捷,简直晃得人眼晕……这还是人吗?这其实是鬼吧?!

不管是人是鬼,反正这路货色咱们惹不起。匪徒们见机极快,当下发一声喊,拋了兵器,撒丫子四散而逃。张禄还在那儿得意呢,再抬头,咦,人都哪儿去啦?

再瞧瞧手中长剑上的血迹,以及伏倒在地上的尸体,这才略略感觉有点儿后怕……或者更准确点儿来说,不是畏惧而是恶心。我这就杀了人了?开了杀戒了?打出生以来,前后两辈子都是头一遭啊,原来杀人就这感觉?

不过现在还不是回味和忏悔的时候,张禄长出一口气,这才抖一抖剑身,还入鞘中,走过去看视那名女子。就见那女人眼神涣散,估计是给吓傻了,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瞧见张禄杀人、匪徒四散——估计是瞧见了,但没能反应过来——一见着有人靠近,还本能地朝后就缩。张禄先施一礼:“贼已杀散,汝无虑矣。”那女子没反应,还是缩。张禄再指指自己的鼻子:“我,好人也。”似乎也没能起什么作用。

张禄这回是真傻了,四下望望,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也不可能把这衣不蔽体的大姑娘扔着不管啊。连问三遍:“汝谁家子?家乡何处?”都得不着回应——这可该怎么办才好?

好不容易才想明白,她这是吓得心智紊乱啦,不先让她镇定下来,肯定什么都问不明白,就算想“千里送京娘”,也不知道该往哪儿送才是……我不如尝试度以真气,瞧瞧能不能定其心神吧。

可是手才往前一探,那女子便吓得惊叫起来,论分贝之高,真一点儿都不比张禄出场时候那一嗓子差,而且尖锐如矢,从两耳直透入脑,惊得堂堂张伯爵身子一晃,朝后便退。

照理说张禄经过数年的修炼,如今论感官之敏锐已非凡俗可比,说不上千里眼、顺风耳,身周五丈内哪怕飞过一只蚊子,他都能即时察觉得到。可是这会儿********都在那女人身上,再加魔音穿脑,他就没能发觉有人已到身后。

这边儿尖叫才息,就听脑后又起一声暴喝:“贼子尔敢!”随即一道劲风已至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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