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章 九叔的奋进!(1 / 2)
0殷俊和钟楚虹要去参加的首映式,就是殷俊以500万一集的价格卖给洪锦宝、嘉宝电影公司制作发行的《僵尸先生》。
和跟嘉禾的合作不同,殷俊没有要洪锦宝的票房分成,也没有说是500万纳入投资里面,最后参与分红。
连通吴思源的《龙虎少年队》也是一样的。
原因在于,殷俊非常欣赏好莱坞的那种独.立中小制作公司,比如狮门、新线等等公司的运作方式。
他们不一定是世界电影的主导者,可是在很多方面,他们却引领了世界电影的很多潮流。
正因为他们的盘子小,所以许多大公司做不到的一些类别,在他们手上,偏偏能做到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殷俊现在培养洪锦宝和吴思源的电影公司,正是想要把他们培养成这样的电影公司,让他们成为华语电影的一种有益的补充。
所以殷俊想要她们更加赚钱,实力更加雄厚一些,这样才有未来,才能达成自己的期望。
《僵尸先生》的主要编剧是殷俊,但它的具体框架,殷俊却是交给黄膺和黄丙耀来写的。
前世就是他们两个,再加上司徒佐汉三人写的。
四集的故事,殷俊其实是按照《僵尸道长》、《僵尸家族》、《灵幻先生》和《一眉道人》这四部林政英的经典电影来做的剧本。
大致的框架建立起来之后,殷俊再告诉黄膺和黄丙耀两人,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情节和着重突出谁,他们就懂了,然后写出来剧本,让殷俊审核修改,最后成型的交给洪锦宝。
洪锦宝哪里有2000万港币,他现在浑身身家加起来才1000多万,还多亏他老婆投资有方,买下的房子多有涨价,才有这份身家。
殷俊也没有跟他计较,先让他把剧本拿过去,钱的时候后面再说。
毕竟如果是为了钱,殷俊怎么可能把剧本交给洪锦宝,直接给他老板邹纹怀,不是还能涨价么?
电影圈的人知道,洪锦宝从殷俊这里拿了剧本,都纷纷赞叹俊少念旧情,知道帮助老朋友。
之前的吴思源算一个,现在的洪锦宝也算一个。
两人的身份地位和殷俊差距那么大了,殷俊还愿意扶持他们,这岂是一般富豪能做到的?
洪锦宝没有先拿剧本钱给殷俊,想要让殷俊把剧本当投资入股进来,他又有点舍不得,所以只能咬牙先努力的让林政英拍好电影,等到卖了片子赚了钱,一切都好说。
因为殷俊特意提出了要求,导演兼主演自然就是林政英。
不用林政英也没有办法,剧本的一切主要内容,都是围绕着“不苟言笑”、“冷笑话连连”的九叔的,这个角色,难道你还能叫洪锦宝去做?
在拍摄的时候,一天晚上,殷俊去探班,正好遇到剧组人员在吃晚饭。
夹杂在一群演职人员之中,林政英面前摆着一杯大约五钱的酒,喝完了就了事,自顾自的开始吃东西聊天说话,再也不喝第二杯,这让殷俊非常的高兴。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能喝酒的,一天到晚酩酊大醉,结果健健康康的活到八.九十岁;有些人却是喝不得酒的,一喝就醉倒。
这跟个人本身的肝脏解酒功能有关,并不和酒量有关。
在前几年,有一次魏小范带殷俊去蹭饭,请客的就是林政英,两瓶一斤装的酒,他能面不改色的喝完,这绝对是酒量过人。
而且他是每天都会这么喝,这就显得有点过量了。
殷俊前世就知道,过于疲劳的工作,加上年龄大了又饮酒过度,就是林政英英年早逝的最重要原因。
上一次在《败家仔》的时候,殷俊就从另一个角度劝过林政英,现在看到这个情形,心里自然是大为欣慰。
连一代巨星李晓龙这种在拍戏的时候,嚣张跋扈狂妄自大到极点的人,都喊出了“没有林政英,我拍不了戏”,这样的人才,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林政英心中,当然对殷俊还是很感激的。
《败家仔》的时候,殷俊提出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元飚主演,另一个就是让他导演,这让从来没有单独执导过的他,非常激动。
而《败家仔》的大获成功,打破了香江票房纪录,虽然只维持了几个月,但他在洪家班的地位却一路高升,直接成了第二人。
现在殷俊这个价值2000万剧本费的四个剧本,也是指名道姓让他主演和导演,否则剧本就不给,这样的重视,使得林政英一边发誓一定要拍好电影的同时,也更加重视殷俊对自己说过的话。
只有好好的珍惜身体,以后才能做出更多更好的电影来。
现在,殷俊果然给了他更好的机会,那么他就不能让殷俊失望,再喜欢喝酒,也得减少到最少的量。
甚至殷俊对他的尊重,也不是一般的。
林政英在拍戏的过程中,发现吴梦达怎么都没办法达到文才的那种“憨厚到愚笨”的感觉,跟他心中的差距有点大。
可吴梦达却是殷俊亲自点名的,有着很重的戏份,按照常理说,根本不可能换人。
但林政英思来想去好几天,终于大着胆子跟殷俊打了一个电话。
殷俊听完了林政英解说的吴梦达不大适合的问题,只是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就挂了电话。
打完电话之后,不知道多少人在说他不知道天高地厚,特别是洪锦宝,吓得赶紧跑了过来,“哥哥呀,那是俊少的嫡系啊,您好歹用着吧,反正您是主角,他是配角啊!你这样不给俊少面子,真的不怕他生气?”
说实话,林政英打了电话也有点心虚,但他并不后悔。
当初和李晓龙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敢否定李晓龙的决定,殷俊虽然身家远超李晓龙、权势远超李晓龙,但是在他心中,还是没有自己的这部作品大。
林政英实在是太喜欢《僵尸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