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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斯认为那“真祖盘血”很有可能是个弊端,但是现在的他根本是无法的解决的,只能够等到提升实力才能够解决。既然目标已经确定,修斯就没有刚才的那种迷茫,希望能够在魔怨尸魔旁出来的时候,能够拥有与他对等的水平,虽然这很是艰难,但要是不能够做到这样的话,那一切都显得没有任何的意义,这点修斯心中是很明白的。
接下来,修斯所要做的就是要回到七星门内,还有着一场战斗在等着自己,希望能够来得及吧,相信以自己现在的实力等待这件事情已经没有任何的问题。据隐杀所说,隐元峰峰主那一脉的有个人是相当的厉害,已经开始冲击“魂魄境”,而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修斯已经达到二魄“灵慧境”,就算是他进入到“魂魄境”,修斯也绝对有信心打败他的。
修斯出了“莲香院”后,就直奔着卖驯兽的场地,那里有着很是便捷的代步工具,风猎豹,虚厉鹰,莫悍马等,这次修斯并没有吝啬,直接的就买了其中最为迅捷的虚厉鹰,能够日行万里,绝对要比莫悍马,风猎豹要快上数倍,但是就是这样,按照修斯的估计还是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但是离那场的决斗却是只有十几天,修斯只能够尽人事,听天命。
修斯并没有停留时间,看了看方向,人后就直奔着七星门的方向飞去。其实在虚厉鹰的背上还是很平稳的,而且这些虚厉鹰都是经过训练的,能够分辨出方向,修斯在指导虚厉鹰方向后,就闭目在虚厉鹰的背上,开始修炼着他的功法。
“秋之意,悲;雨之境,落;天之河,阔;天之元,中;~~~~~~~~~~~~~~~~~~~”
修斯沉浸心思到脑海中那几幅“秋景”图的“秋境”当中,感悟着“凌元秋叶剑法”中所营造的别具特色的“秋境”,口中不断的念着像是口诀般的鬼魅的语言,让人很是难以理解。
“魂魄境”虽然是要开启自己的脉轮,释放出自己的灵魂,开阔自己的意志,但实际上同样是来感悟法则,感悟自己得道。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的规律,都有其既定的轨道,这就是法则,法则凌驾于事物,规范着事物,但是法则却同样有着自己的轨迹,那就是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法则代表着一种至理,一种明理,就像是游戏的规则一样,但人们沉寂在游戏的时候却是忘记在那游戏的背后还有着制定者,凌驾于游戏之上的存在,谓之为道。修炼者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凝练出自己得道,开创出自己的法则,这就是更高级别的存在。很明显这些对于修斯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在的修斯还没有完全的感悟法则,就更不要妄想掌握属于自己的道了。
在修斯感悟着“秋境”的时候,修斯的“天冲魄”,“灵慧魄”却是变得很是活跃起来,不断地向着周围的法则中延伸,而雕刻在修斯身上的空间法纹更是闪烁着光芒,触动法则。
但是修斯却是皱着眉头,法则的触动虽然很是强烈,但消散的却是很快,修斯很是明白这是因为虚厉鹰在快速移动的原因,根本就不可能像打坐那样的很是清晰的感受法则的奥妙,但这却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难道说现在不赶路,或者是停止修炼。
修斯却是很不信这个邪的,就很是“用心”的去感悟魂魄所触动的法则,寻找那稍纵即逝的灵感,“法则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修斯在脑海中突然的想到,修斯突然的想到在用法纹借助于法则的力量的时候,法则是永不凋谢,能量更是取之不尽的,法则交织着天地,吸取着天地的能量,但这应该是有着“度”的,而人们在战斗时所借用的力量也应该有着“度”,但是按照这样的理解的话,那么当一个人的力量,或者是借助法则力量的“度”远超于法则转化万物为能量的“度”,法则的力量很有可能就枯竭,这样的话,那这片的“法则”就像是流水的下流,其他地方的法则的力量就可能流淌过来,这就说明法则是移动的,既然这样的话,在理论上我就能够与法则保持一致而不受到法则变动的影响。
修斯的心中突然有这样的明悟,要是这样正确的话,那就根本不必担心在移动时无法修炼的可能了,而且修斯还感到,可能法则的这种性质就是修炼到“十方境”中“域”的关键,修斯虽然并不是很清楚这个“域”到底是何物,但是修斯却感到很有可能是“领域”一类的,在人们修炼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后,法则已经不足以束锢自己,反而自己还能够控制自身气场一定范围内的法则,变成自己的法则,自己就是那片法则的主人,这就是所谓的“域”。
要是让别人知道修斯能想到这里的话一定会感到很是震惊,虽然修斯关于“域”的认识还有些粗浅,但是大致上却就是这样的,任谁都没有想到修斯能够在感悟法则的时候有这样的发现,绝对是天才。
经过多次的实验,修斯终于发现法则所动的旋律,已经完全的克服在移动着无法修炼的问题,而且修斯丹田中的法则种子被释放的只有空间法则种子,修斯所感悟的法则自然是空间法则,而在寻找法则的“度”的时候,修斯却是发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修斯与法则在形式上融为一体,连带的虚厉鹰同样的受到益处,居然要比平时的速度快上几分,这是修斯没有想到的。
“法,为术,为力,为己;则,就是秩序,就是规则。”修斯在感悟“凌元秋叶剑法”中所触动的法则时候突然的领悟到。
“法则,是力的源泉,是秩序的根本,是天地的法则。”
“法则是世界的筑基,法则制造万物,统治万物,法则乃宇宙本身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