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我杀人了?(1 / 2)
随着他一声鬼叫以后,脖子上和身体上的压迫感消失了,我马上坐起来。爬起来跑到了一边。
本来我无力的一挥对林建明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但是我抓住的木条的一头上嵌了三颗硕大的钉子。此刻钉子的尖锐一端浸满了鲜血。
刚才那一下,把有钉子的木头插到了林建明的头上。这些钉子,一头长钉在木条上穿透了木板,全长应该有三寸,不知道施工的时候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他按着自己的流血的头,大声的哀嚎:“我要死了,好多血。”
他用手捂住的地方,一颗锈蚀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钉子插在人头颅上最柔软的地方太阳穴。
林建明现在的样子就像一个大号的婴儿在哭号不断。他捂着血流如注的头颅在哭号,“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头好疼。”这钉子若是再往里扎半分他就会当场丧命。只不过我刚才被他压着,力量不够,三寸长钉也只是扎进去尖端的一而已。
林建明为人极度自私,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对受伤却在意的很,将自己视作珍宝,只知道自己享乐。
林建明的手指哆嗦着想要捂住头却怕碰到伤口,又不敢去捂着。他的手指微微颤抖,显得特别手足无措。
他的鲜血流个不停。俗话得好,山上的泉水,头上的血水。它们都喜欢喷涌而出,一时半会不容易止住。
我不会告诉他,你应该去医院而不是坐在那里吓得鬼叫。我不会多此一举,我一把气喘匀了就爬起来,马上拔腿就跑。
离开的时候,林建明仍旧手足无措的瘫坐在地上鬼哭狼嚎。不过我只跑了几步就听不见林建明的哭喊声。
走回去的路上,一开始我颇为慌乱。怕他去找警察抓我,如果断定我是故意伤害怎么办,况且我还倒过斗。到时候两罪并罚我是不是要把牢底坐穿了。
不,我边走边摇头。我想,我不怕他,他要是敢去报案那他林建明就是谋杀未遂,我只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这伤,最多就是轻伤。不,我又一次否定自己,可能头被打破以后轻伤都算不上。对于轻伤的论定在头部是头皮撕裂面积达到十平方厘米或者创口长度达到八厘米。这一个钉子没扎多深,伤口也不大。况且他还有力气在那大哭大喊的,应该死不了。就算是轻伤也不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暗暗给自己打气。
一口气跑回家在路上因为慌张差被车撞了,司机骂我找死啊我也没心思理他。
我心里担忧的厉害,隐隐约约害怕他万一再出意外。
“不要慌。人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的。”我对自己。
我一回到家就马上想起来一件非常致命的事情!我爸的手机还在林建明那里!我刚才害怕慌乱的忘记把手机从林建明手里抢回来了!
我安慰自己,不能怪自己,他当时要杀我,所以一脱险就只能想起来马上逃跑,怎么还会想到去抢回手机的事情。同时也对自己懊恼不已,又白忙活一场。
我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碰翻了椅子,开始犹豫不决。我应该再去一次巷子。但是旋即又否定。现在是几了?从我从巷子跑回家到现在已经足足耗去了二十多分钟,林建明可能已经走了,不会现在还滞留在巷子里。
可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在慌乱中把手机遗忘在了巷子了。如果是这样那我现在回去,还大有可为。
当时,我看见手机被他举在手上,可是后来和我搏斗的时候林建明把手机放在哪里我不知道。如果他把手机带走了,现在回去巷子找手机,八成是找不回来了。
我逃进楼里的时候林建明把手机重重地摔在地上,一只几乎报废才刚刚修好的手机,经过这样的猛烈撞击,是不是还能有用?对此我也是心存疑问。
最后,左思右想我还是决定不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