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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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庞谢至少比这世间99%的人要帅。
他本是妖物化形为人,当初化形的时候,便将一身筋骨皮肉淬炼到了极致,堪称先天道体。
先天道体么,自然是秀外慧中,慧中是里,秀外是表,他不光天赋极高,修炼起来占了大便宜,就连皮相也比大多数人要强,自带一股脱尘之气。
前些日子,他又练了“金刚不坏琉璃体”,将一身筋骨皮肉,又以佛门功法淬炼一番,脱尘之中,带着一丝厚重,颇有些宝相庄严的感觉。
方雪莹本以为,凭她的相貌,稍稍施展美人计,就能将庞谢迷得五迷三道,倒是套两句话还不容易,没想到庞谢居然会问她为什么,情急之下,只得随意找了个借口。
不过,好像确实蛮帅的,几乎不比队长差了,方雪莹眼珠乱转,脑子里胡思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