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罪与罚(1 / 2)
秦王政二十一年,四月下旬,立夏刚过,安陆县天气一日热过一日。蝼蝈在繁茂的草丛里鸣叫,蚯蚓从土开一面!
在他看来,执法和违法的碰撞,只有输赢,没有怜悯!
县丞说服不了这个固执的下属,气得跺了跺脚。他很清楚,若是一板一眼地按照律法来,还不知要死几人、罚几人。
到时候,这个案件必将震惊南郡,甚至惊动廷尉,成为今年全国最典型的大案。他这县丞非但不会受到褒奖,还会因为治下不严,普法不善,导致出了这么大的窟窿,遭到参劾,就算不受惩罚,也会在履历上留下尴尬的一笔。
正因如此,判决才一拖再拖,县丞请示了郡丞,那边却迟迟不回复消息,真是要急死人了。
好在,待到四月快结束时,南郡的命令终于姗姗来迟。
县丞没想到,郡上的回复,竟然和喜是意见一模一样,就四个字:
必惩不贷!
原来,南郡这些天也没闲着。根据安陆县被掠女子的供词,郡丞从江陵城里派出了几名干练的令吏,顺藤摸瓜,最终在竟陵县将专门拐卖年少男女的一伙人一网打尽,曾经诱拐了鸢鸢的那个“老妪”也在其开一面的地方。
除了主动要求离开的四名女子外,那些许多年前也购买了女子的人家,因为被掠女子死活不承认自己是被掠卖的,而免除了一死。
原来,在秦国,案件也具有适用时效,超过十年的案子,官府不再受理。并且,一起刑事案件想要进入诉讼程序,前提是有人告发,若当事人不告发,便不受理,相当于后世的“不告不理”。
所以,那些被掠卖来多年,已经生儿育女的女子只要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不主动告发现如今的家人,那就不构成诉讼程序。
喜知道,若是他追查到底,甚至用一用刑,绝对能把陈年旧事统统挖出来,判那些人死罪。
但在犹豫之后,他还是没把律令的网绳延伸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