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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迷雾(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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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这可怕的追捕了,当然在永宁时的那些过家家不算什么。现在她都快习惯了,子弹还有那些奇怪的喊叫声。如果身上没有背着这样一个累赘的话,她想她应该能够很娴熟地甩掉那些追兵了。

恩,也许不能。

绿色招牌,绿色招牌,庄叔颐觉得自己已经瞪大了双眼了,然而还是分辨不出来。她几乎要气得踹几下这门才能解气。

在庄叔颐绝望之前,她突然地发现了,这不是什么陌生的地方,她来过这里一次。刚刚她路过了三次的大树,正是她曾经爬上去的那棵。

她曾在这里和那些想抓走袁晓霓的歹徒周旋。那一次她能逃出生天,这一次也一定可以。庄叔颐稍微地打起了精神。

更多的记忆开始慢慢地涌上来,庄叔颐却甩了甩头。她现在不是在意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的时候。庄叔颐瞪大了双眼,试图从一片灰茫茫中寻找到另一种颜色。

该死的。她那娇滴滴的晕血症到底什么时候会好!等等,这好像是绿色的。庄叔颐趴在那里瞧了半天,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兴奋地差点跳起来,如果她背上少个人的话。

她敲了敲那扇门。

“是谁?你!太太,你怎么在这里?小伍哥!天哪,都是血。”看门人在看到他们的一瞬间,都傻掉了。

“快扶他进去。”庄叔颐这时才总算松了一大口气。

看门人伸出手接过了小伍。庄叔颐正打算跟在后面进去的时候,却发现了不对劲。这院子里半开的门里晃动过一个人影。

庄叔颐屏息。

如果那人是自己人,不,应该说是站在她这边的人,一定不会对这样一副血淋淋的场景视而不见。这院子是阿年的,而他的手下也不会坐视她遇见危险而不出面。

除非他们不想跟着他干了。

庄叔颐艰难地咽下了唾液。这大概就叫做羊入虎口。她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这要命的危险迫使着她绞尽脑汁想出一个主意来。

这个主意来得很快,大抵也是人的本性了。

但是小伍怎么办?庄叔颐犹豫了片刻,还是趁着里面的人没有反应过来,转身便跑。小伍与他们没有利害关系,就算阿年的手下打算反水,也绝不会对小伍动手。

第一,小伍不能做那个可以威胁到阿年的人质;第二,他已经失血过多,跟着她只有死路一条,但从那看门人的表现来看,他们不会坐视他这样下去的。

将小伍留在这里,才能救他的命。

虽然得出了这个结论,但是庄叔颐的心里并不好受。她这样做,仿若是将他放弃了一般,像没心没肺,自私自利的那些人一样。

可若是她强行将他夺回来,只可能伤害自己,还有葬送掉他的生命。庄叔颐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可是这选择叫她万分难受。

因为她突然从这样的情景中想到了,当年没有选择从绿壳手中夺回她的阿爹阿娘,是如何做想的。

也许当年,她并非是被放弃的。

而她却因此痛恨了许多年。是的,她从没有释怀过,无论后来他们表现得有多爱她。

但是如今她却稍微能够理解了。

也许这便是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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